被害人3小时被“批量转账”45万元
【资料图】
不法分子钻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空子
正义网讯(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张达伟)第三方支付平台设置了“批量转账”功能,用户只需要将收款方账号、姓名、金额等信息事先填入相关表格,便可一次性向多个收款方转账。然而,这个本为方便企业用户、小微商户使用的功能却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。经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近日,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数罪并罚,判处被告人赖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8000元。
12岁的小丽(化名)是个追星女孩。一天,小丽用母亲的手机刷短视频时,看到有一个视频号刚更新了自己偶像的视频,误以为视频发布者是偶像本人,便给其发了一条私信。对方竟然很快回复,并发来二维码让小丽添加其为某社交平台的好友。此后,二人经常聊天。
2022年4月30日,对方给小丽发来消息,称其账号被盗,律师怀疑是好友所为,要进行调查,让小丽添加一个昵称为“律师”的人为好友。“律师”给小丽发来律师执业证书的照片,称要开展调查,让小丽把父母的手机拿过来。小丽便找借口拿来了母亲陈女士的手机,并把手机号码和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登录密码、支付密码都告诉了“律师”,并按照对方的指示,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验证码拍给了“律师”。
同年5月的一天,陈女士发现自己银行账户内的45万余元被全部转走,立刻报警。报警当天,公安机关迅速进行立案侦查,很快查明是上游犯罪分子利用赖某提供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、密码,将案涉钱款转移出去。赖某随即被抓获。目前,公安机关对“偶像”“律师”等上线犯罪嫌疑人还在进一步侦查中。
经查,24岁的赖某大学毕业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,却经常高消费,没钱就借网贷甚至高利贷。一日,赖某看视频时忽然收到了一条信息:“兄弟,想赚点零花钱吗?”正缺钱的赖某马上添加了昵称为“发大财”的人为好友,对方表示,只要赖某将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、密码提供给他,就可以拿到一些零花钱。赖某欣然接受,并提供了上述信息及验证码。
2022年5月2日凌晨,“发大财”发来信息,要求赖某登录自己的第三方支付平台,并扫描“发大财”发来的二维码,随后便收到了陈女士账号转账的确认信息。通过这样的方式,3小时内,赖某共计扫描了5个二维码,“发大财”也给他发来了2000余元的红包。
今年5月,公安机关以赖某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将该案移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承办检察官审查后发现,案卷中并没有详细记录上游犯罪分子“发大财”转移陈女士钱款的过程,而这直接关系到赖某行为的定性。
经过自行补充侦查,检察官发现:某第三方支付平台具有“批量转账”功能,知道主账号的密码、验证码后,便可绑定他人账号为主账号的操作员,操作员可以直接登录主账号,扫码确认后进行“批量转账”。通过这种方式,上游犯罪分子将赖某的账号绑定为陈女士账号的操作员,登录陈女士账号后,将钱款分5次“批量转账”到上游犯罪分子控制的4个账户内。在此过程中,赖某本人的账号用于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转账,该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赖某利用本人银行卡接收上游犯罪所得,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。
今年6月,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赖某提起公诉。日前,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鉴于赖某具有坦白、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,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。
[版面编辑:石佳 张雪莹] [责任编辑:王极]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