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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6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《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(试行)》。《指引》规定,新冠治疗药物的首发报价实行集中受理、全国通行。这将减轻企业跑全国各个省份申报挂网的事务性负担,有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,促进新批准药品快速进入全国市场。
经各地主动申请,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四川省等6个省份医保局作为新冠治疗药品首发价格受理单位,企业可自主选择1家符合条件的受理单位申报首发价格。
受理单位接到首发报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工作。首发价格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,受理单位及时通知医药采购机构快速挂网,其他省份按首发价格开辟“绿色通道”直接挂网,保障群众及时用上新获批药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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